1. 學生可利用其圖書證,借閱學校圖書館讀物,為期一至兩星期;圖書證不可以轉借給他人;
2. 所有借閱讀物必須依期歸還,否則將不獲給予借書權利,直至讀物歸還為止;
3. 學生有需要妥善保管所借閱讀物,若有損?或遺失,則照價賠償或自行購買歸還圖書館(遇特
殊情況,校方會酌情處理);
4. 參考工具書只供館內閱讀,不外借;
5. 圖書館內必須保持安靜。
6. 圖書館內嚴禁飲食。
7. 離館時,學生需將攜帶的書籍或物件交館員或服務生檢查;
8. 所有館藏必須到櫃台辦理借還手續,凡擅自攜離而未經辦理手續之館藏,均作偷竊論;
9. 嚴禁下載或複製視聽資料及電腦軟件;
10. 圖書館為一閱讀、自修及資料搜集之地方,不應在館內喧嘩或嬉戲;
11. 館內嚴禁各種遊戲;
12. 對於個人物品,館員一概不負任何責任;
13. 學生若不遵守圖書館規則或館員指示,將交由訓導組處理,館長可拒?不合作之學生使用圖
書館。
14. 書脊貼有圖點或索書號有「R」字的圖書是參考書籍均不外借。
15. 留意印在書後的還書日期,依期還書。
16. 如書籍有損壞破爛,同學須立即通知老師。
17. 同學須妥善保存所借出之書籍,如有遺失或損壞,須購買一本價錢相約的圖書還給圖書
館 及會被暫停借書一個月。
18. 同學離開前,必須檢查書籍是否已完成借書手續,才可帶同書籍離開。
19. 還書方法﹕在圖書館課依期歸還圖書,或放於詢問處還書車內。